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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印发柯城区关于承接落实推动经济
《柯城区关于承接落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区十届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承接落实好省“8+4”经济政策体系,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各类政策协同发力、直达快享、快速见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政策。
实施扩大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全力推动全区投资项目工作取得新突破,2023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48亿元,增长15%以上,其中一季度确保增长15%,力争增长20%。
1. 重点推进“千项万亿”工程。强力推进全区3个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加强要素保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3.7亿元。确保抽蓄项目10月底前开工、全年完成投资2000万元,灵鹫山赛训基地8月底前开工、全年完成投资5000万元,确保寺桥水库项目全年完成投资3亿元;确保浙西云仓城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大储备力度,争取更多重大项目列入年中调整计划。(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文旅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
2.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对重大项目的支持,严格按申报要求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全力做好中央预算内项目储备和申报2023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度实现新突破,切实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率、完成率。抓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实施和发行、使用管理工作,力争储备专项债券46亿元以上,积极争取更多债券额度。加大金融工具项目谋划储备力度,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备选清单。加快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和投放,及时协助足额拨付贴息资金,加快释放政策效应。(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3. 强化土地要素支撑。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托,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指标跟着项目走”的总体要求,全面梳理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合理安排保障重点和保障时序。年内完成常山江航电枢纽、石七线个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报批,使用国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00亩,同时加快其他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落实好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相关政策,支持省重大产业项目中的示范类制造业项目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完成顺丰项目84亩奖励指标申报,积极争取引领性制造业项目(东巨康)预支351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通过26县考核、批而未供和盘活存量以及省统筹等奖励,全年新增建设用地1000亩。取消标准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管理制度,简化用地预审审查,提高用地审批效率。符合要求的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可实行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责任单位:柯城资规分局)
4. 加强用能要素保障。全力推进高耗低效企业整治、工业节能降碳技改,全年确保腾出存量用能空间0.5万吨标准煤以上。做好“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跨地区统筹使用工作。加快审批进度,全力做好优质项目能耗指标保障,确保完成东巨康、中唯精密等重大项目能耗指标保障。落实国家能耗单列的重大项目和原料用能以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的政策。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规模以下企业存量用能空间,经第三方机构确权后,可用于平衡重大产业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商务局、区生态工业服务中心)
5. 支持重点领域投资。加快柯城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项目,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力争“十四五”新增光伏并网装机18万千瓦。强化存量资产盘活,力争储备更多盘活存量资产项目,2023年盘活存量资产规模10亿元以上,持续扩大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资服务中心)
6.支持企业技改投资。加大企业技改支持力度,力争全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5%以上。对符合条件且实际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200万元(含)以上、800万元(不含)以下的技改项目,按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且实际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800万元(含)以上的技改项目,按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争取国家和省级各类奖补资金支持,国家、省级奖补可与区级投资奖补政策叠加享受。鼓励金融机构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大投放力度,落实技术改造融资无还本续贷、中长期支持等政策。(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生态工业服务中心)
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大力实施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在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企业培育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力争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达全市平均水平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2.42%以上。
7.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对照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政策,2023年争取省财政补助资金600万元以上,其中原创性、引领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资金5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委组织部人才办)
8.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提供最高500万元额度的财政贴息服务,以LPR定价的并已结算利息的45%,给予科技金融合作银行贴息。鼓励银行机构聚焦科技企业信贷服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质押、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专精特新”等融资业务,力争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额达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育。入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的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纳入省市高层次人才“编制池”。建好用好产业发展研究院等平台,争取培育不少于3个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人才平台,进一步探索市场化引育机制,每年力争落地1个高层次人才项目,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建设,使科研人员、技术转移人员和管理人员收入与成果转化的实际贡献相匹配。对外国高端人才引进实施“一对一”上门服务、进一步简化流程,实现现场办结制度。坚持“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理念,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区一体”机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
10.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鼓励我区优势企业积极承接省原创性、引领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2023年承接省原创性、引领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1项以上,争取省财政补助经费300万元以上。支持金沃精工、泓芯半导体等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和共性技术平台。围绕市六大标志性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技术难题,积极开展科技攻关,争取市级科技攻关项目2项以上,市财政补助100万元以上,开展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区财政补助经费不低于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11.落实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宣传并严格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12.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工业、服务业、建筑业企业等,其在税务部门申报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以上的,按核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5%给予补助,对加计扣除额的增量部分(与上年度比),再按增量的5%给予补助(上年度研发投入为零的,直接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科技小巨人按核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科技小巨人企业按就高原则进行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13.支持双创载体建设。力争2023年村播基地获评省级优秀众创空间,争取省级资金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新评定的优秀国家、省级众创空间按上级补助标准1:1配套补助。推行国有孵化器、众创空间为在孵企业减免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等政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国资服务中心)
14.深化产学研合作。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并实现产业化的,按技术合作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推进“五链”融合,打造“工业强区”2.0版,构建形成轴承智能制造和光电两大主导产业。2023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制造业投资增长20%,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5%,全年突破1400亿元,其中一季度完成325亿元。
15.迭代升级大科创政策体系。聚焦科技创新、智能化改造、数字化改革、研发技改投入等方面,迭代完善大科创政策,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2.1亿元左右,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前提下,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完善等。2023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55套(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生态工业服务中心)
16.强化产业基金引导。发挥区域产业基金和工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重点支持轴承智能制造和光电产业的牵引性、创新性项目,扎实推进金沃产业园、东巨康、鑫元电子、航电科技、元森电子、泓芯半导体等重点项目快建设、早投产。积极争取省产业基金支持我区重大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区国资公司、区经信局商务局)
17.优化金融支持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技改、并购投放力度,扩大制造业信用、中长期规模,保持制造业中长期平稳快速增长势头。支持制造业企业股改上市、发债融资和并购重组等,提高制造业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费用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制造业的支持。(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生态工业服务中心、振航公司)
18.加强工业用地保障。全区每年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工业园区每年动态保持100—300亩熟地供应。深入推进工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2023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4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00亩。继续推进高耗低效企业整治,开展工业全域治理,对“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和全区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工业企业等开展整治,腾出用地和用能空间,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制造业重大项目。大力支持制造业重大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预支用地奖励指标支持。无缝对接省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考核激励政策,争取省用地指标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柯城资规分局)
19.加强用能保障。优先保障“6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企业的电、气、水、排污权等要素供应。“6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大项目能耗指标纳入市盘子进行统筹平衡,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重大项目国家能耗单列。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 0.52 吨标准煤/万元的新上项目,在项目所在地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对超过 0.52 吨标准煤/万元的制造业重大项目开展“一事一议”。依法依规腾退高耗低效企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商务局)
20.加强产业人才引育。发挥人才引育政策优。